中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委员会
海中党〔2016〕4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通知》的通知
各支部、各处室:
现将县纪委《关于印发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通知》(海纪发[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抄 报:县纪委、县教育局纪委。
抄 送:学校各支部、各处室,存档。
中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印发
中共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海安县委宣传部
海纪发〔2016〕6号
关于印发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
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通知
各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局,各镇(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监察室(科),县纪委监察局各室(中心)、工作室、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
不久前,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通知》(中纪发[2016] 1号)。
为认真学好《摘编》,全县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尽快为党员干部提供《摘编》教材,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人手一册。《摘编》的征订由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摘编》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要把学习《摘编》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学深学透,融汇贯通,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挺纪于前。要把学习《摘编》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轮训、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通过座谈、征文、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要积极组织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自觉做学习贯彻的表率,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要求,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遵纪守纪,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请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送县纪委宣传教育室(行政中心1123室,邮箱:88813565@163.com)。
中共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海安县委宣传部
2016年3月3日
抄 送: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
中共海安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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