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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防治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安保处 发布时间:2018-09-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1. 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 校园安全领导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请通讯联络组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防护组和现场救护组组长和组员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1)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2)疏散引导组: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小组成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3)联络和应急组:小组组员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学校联络和应急组应该及时通知公安局或者110,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现场救护组:小组组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 纪律处分。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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