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简章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是首批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国家级示范高中,江苏省首批高品质高中立项学校,长期的办学形成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教师的幸福成长铺路”的办学理念,在新劳动者教育、阳光德育课程、学科竞赛、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突出的办学业绩。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既全面发展又有个性特长的学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将招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特长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序号 | 招生项目 | 招生人数 | 说明 |
1 | 语言文学类 | 0~4人 | 含中文写作、英语口语表达 |
2 | 科技类 | 0~6人 | 含科技发明、计算机编程、机器人设计 |
3 | 音乐类 | 0~22人 | 含声乐 (美声或民族),舞蹈(民族、古典、芭蕾),器乐(二胡、琵琶、扬琴、古筝、阮、柳琴、竹笛、笙、唢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 |
4 | 美术类 | 0~4人 | 含书法、绘画 |
5 | 体育类 | 0~22人 | 其中田径0~8人,足球0~7人(男生),篮球0~5人(男生),乒乓球0~2人 |
6 | 其他特长类 | 0~4人 | 在演讲、主持、记忆、国学等方面有天赋或有其他方面的才能 |
以上招生总人数不超过55人,具体人数根据专业测试考核成绩确定,宁缺勿滥(注:通过者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二、招生对象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必备条件为:与省海中特长招生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等级必须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16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培养目标
通过高中课程和相应专业学习,培养全面发展、有专业特长,能够参加相关活动、竞赛以及符合高校选拔要求的人才。
四、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各类中条件之一的即符合报名条件。下文中所提初中阶段指2017年9月1日—2020年5月20日。
1.语言文学类
(1)初中阶段参加江苏省中学生现场作文大赛和“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获得省一等奖以上(此两项比赛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其他语文类竞赛不予认可)。
(2)初中阶段参加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获得省二等奖以上(此比赛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其他英语类竞赛不予认可)。
2.科技类
(1)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类,获一等奖及以上。
(2)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机器人、航模等)或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
(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电子技师认定活动,个人获一级电子技师称号。
(4)初中阶段参加省中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获团体赛一等奖以上的主力队员,或省竞赛最佳选手。
(5)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或CCF非专业级软件能力认证(第二轮),获省一、二等奖。
以上竞赛均为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中的有关项目,其他竞赛不予参照。
3.音乐类(声乐、舞蹈、器乐)
(1)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获海安市一等奖或南通市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参与集体项目获南通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且个人为领唱、领奏或领舞(提供证书或录像证明)。
(2)参加音乐等级考试取得九级良好、优秀或十级良好、优秀等级(重点参照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等知名单位的考级)。
注:器乐扬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阮、柳琴、笙、唢呐,报名时只需提供五级(含五级)以上合格证书。
4.美术类(书法、绘画)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限时书法、绘画比赛获南通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
(2)参加书法、绘画等级考试获得十级(重点参照文化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级)。
5.体育类(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
(1)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参加省级田径比赛获得个人前八名;或参加南通市田径比赛获得个人前四名;或参加海安市田径比赛获得个人前二名。
(2)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国家足球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参加南通市足球比赛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或参加海安市足球比赛获得前二名(主力队员);或参加海安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得个人奖励,如最佳射手、优秀运动员、优秀守门员等。
(3)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国家篮球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获得省级篮球比赛前八名(主力队员);或获得南通市篮球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或获得海安市篮球比赛第一名(主力队员)。
(4)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国家乒乓球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省团体比赛前八名(主力队员);或南通市以上乒乓球(单打或双打)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或海安市比赛单打第一名。
6.其他特长类
突出才能考生对自己某方面“突出才能”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材料,并提供相关作品、成果、获奖证书或视频录像等。学校对考生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有突出才能者进入面试。
五、报名办法
学生自主申报,所报项目不得兼报(包括同一项目中的子项目)。考生登录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登记表》附件1,然后以《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登记表》为封面装订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5点前到省海中教务室报名(报名时带相关原件复核,原件不装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388826049
具体材料如下 :
1.《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登记表》(需由所在学校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报表一并上报)。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比赛成绩册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只须报送1-2项相关达标的材料,说明第一材料、第二材料,无关的或不达标的不报送)。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
六、测试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一)测试项目及占分
1.语言文学类
(1)中文写作
①介绍自己兴趣爱好、获奖或发表的作品的情况。(占10%)
②根据所给话题,即兴口头表达。(占20%)
③笔试,限时现场作文一篇。(占70%)
(2)英语口语
①英文自我陈述。(占20%)
②现场命题,即兴演讲。(占40%)
③现场问答考核。(占40%)
2.科技类
①科学素养测试(占50%)
②考生以幻灯片形式介绍获奖作品以及相关工作进展,或考生根据提供的实验材料现场制作作品。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查考生的理解与动手能力。(占50%)
注:计算机特长生单独考核,其中笔试占40%,上机测试占60%;
机器人特长生测试,基础知识笔试占40%,现场能力测试占60%。
3.音乐类
①音乐理论测试(含听力)。(占20%,以初中苏教版教材教学内容为主)
②专业测试。(占80%)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不超过5分钟,70%)。视唱(简谱或五线谱,10%)。
舞蹈:自选舞蹈一段(不超过5分钟,70%)。节奏模仿(10%)。
器乐(除钢琴):自选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占70%)。器乐视奏(民乐简谱,西乐五线谱,10%)。
钢琴:自选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占60%),视奏(五线谱,20%)。
注:声乐自选歌曲一律用钢琴伴奏,伴奏老师由省海中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谱由考生报名时一并交上);舞蹈专业伴奏自带(一律用MP3文件格式),器乐专业考试不可用伴奏,且背谱演奏。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自备。
4.美术类
①绘画
静物素描写生,1.5小时。 (占40%)
人物动态速写,0.5小时。 (占20%)
静物色彩写生,1.5小时。 (占40%)
②书法
规定项:毛笔正楷,指定内容(30字以内)。(占40%)
硬笔指定内容100字左右。(占20%)
自选特长项:毛笔指定内容(30字以内),除正楷外,书体自选。(占40%)
以上总计3小时。
注:测试用铅画纸、宣纸、硬笔书写纸统备,其它工具、材料考生自备。
5.体育类
(1)田径
①面试、选材:思想品德、潜能,身体条件。(占10%)
②身体素质:50米、立定跳远。(占20%)。
③专项素质:根据考生所报的项目进行测试。(占70%)
(2)足球
①面试、选材:思想品德、足球的基本知识、潜能(适合位置)。(占10%)
②专项素质:4×25米往返跑(占10%),一分钟颠球(两次机会按最好的成绩计算)(占10%),脚背长传球踢准(占10%)。
③竞赛能力:对抗比赛。(60%)
(3)篮球
①面试、选材:思想品德、潜能(适合位置),身体条件。(占10%)
②专项素质:助跑摸高(占20%),一分钟投篮。(占20%)
③竞赛能力:对抗比赛。(占50%)
(4)乒乓球
①面试、选材: 思想品德、潜能,身体条件。(占10%)
②基本技能:基本功测试(3.5米移动、左推右攻)。(占30%)
③实战:现场比赛。(占60%)
6.其他特长类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初审通过的“突出才能”考生进行面试和评价,考核组形成评价意见。
(二)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20年 6月6日上午8:00(7:30前报到,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 报到地点:省海中体艺馆(检查初中学校出具的健康证明,测量体温)。
七、招生录取
1.测试后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园网上公示专业测试通过考生的名单,宁缺勿滥。
2.测试符合要求的考生,根据考核结果和中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被确定的特长生按以下原则加分投档:语言文学类加10分;科技发明创造类加20分;艺术类按专业测试成绩在70—89分之间的加30分,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达90分以上的考生加50分;体育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田径运动员,加240分,其余田径运动员加100分;足球运动员加60分(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加100分);篮球运动员加60分(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加100分);乒乓球运动员加40分;突出才能的考生加分分值20分~80分。加分后达省海中录取分数线的即录取。
3.本市(海安)考生中考填报志愿时,在普通高中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省海中。
八、培养训练
1.经选拔确认的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的专业训练、比赛及演出活动,履行特长生义务。三年后有意向参加重点艺术院校考试的学生,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学校精心制定特长生培养计划,切实加强对特长生培训指导,促进其特长进一步发展,努力培养“全面+特长”的优秀学生。
九、其他说明
1.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进行考核测试。海安市教体局及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学校将根据培养目标和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附件: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2020年5月22日